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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三农 求助】我的低保怎么飞走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11-18 12:38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您好!
实属无奈给您去信,我是大县英金元镇九村六社吴德胜,我家现有三口人,我已经六十多岁了,儿子和妻子都是重度智力残疾人,但好在还有一点劳动力,在有人指点的情况下可以干点简单的农活。我现在身体一直不好,家里的活都靠他们娘俩了,我还经常因身体的原因要到大英去住院一段时间,今年已经住院两次了。还好,前几年在村干部雷中华,代荣飞的帮助下,给我妻子和儿子办理了低保户,加上我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的帮助下,生活还算过得去。可现在金元镇民政局要给我家取消低保户,这可是要我一家老少的命啊……!他们的理由是要我女儿来养我们,可是我女儿也有老人小孩,他们的生活也并不富裕,平时拮据我们一下也是很苦了,怎么可能养活我们一家呢?敬请书记大人为我们老少住主……!让我们可以继续生活下去!!!静等佳音!盼!盼!!!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英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2-10 13:22

吴德胜先生,您好!
你留言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你与你妻子郭玉英育有子女两人,儿子吴国、女儿吴芳,郭玉英属听力三级残疾人,吴国属智力四级残疾人,2016年4月,郭玉英和吴国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8年,您的女婿胡龙飞购有小轿车、货车各1辆,具有赡养你与妻子郭玉英的能力。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四个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17〕155号)、遂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民发〔2018〕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集中治理城乡低保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报保”等突出问题,对于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对于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人均收入超过现有低保保障标准(城镇低保保障标准510元/月/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320元/月/人)的低保对象予以清退。2018年12月,金元镇洞坡村召开低保治理复查会议,你妻子郭玉英符合以上两项规定,属清退范围,予以清退。镇村干部已当面就相关政策向你做详细解释说明。(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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