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07.15缴纳2万元定金在万达熙悦府购置住房一套,房款总价75万元,因是二套房,双方协定支付房款总价的40%,于2018.07.20补交12万元,后双方协定于2018年8月底前付清18万元余款。本人事先与置业顾问协商于2018.08.25日前往售楼部支付余款,到达售楼部后先询问置业顾问邓晓菊银行贷款政策是否有变动?邓晓菊回答还没有,我说如果是按照40%交首付我就能买,如果是50%我们就买不起。置业顾问与招商银行人员确认能按照40%贷款后让我支付18万元余款,后让我签了购房预签合同,让我先去办来看。后来我去银行的时候银行办事人员就告知我可能办不了了,现在政策改了,需要按照50%支付首付款。后我与置业顾问邓晓菊联系,告知他们银行说可能按照40%办不了,现在应该是按照新政策50%办了。后销售部经理张海蓉与我们交谈,我们再次告知40%首付款我们就能买,50%首付款我们确实买不了。几天后银行回话说40%办不了,现在新政策是50%,后我们找置业顾问让她给我们办理退房,她一拖再拖,后面我们投诉12315消协,后万达邓晓菊回话不能退房,只能换公寓,我不同意,不想要公寓,2018.10.10邓晓菊还让我签了一个退款申请,说把流程给我报上去,后面就没了回话。在2018.11.05收到一份万达寄过来的催款通知,让我把剩余房款补齐,后我又拨打12345投诉,后住保局再次让我们三方协商,协商后万达信访人员在上周五回我话,说的是退房可以,但是要扣房款总价20%违约金,我的妈呀,真的是明抢啊,现在是住保局的也烦了,万达的也是不理我们,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找什么部分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