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广元境内兰海高速624公里处,有一个超速10%不到20%的违章,请问这个违章我应该扣积分,罚款多少钱?
汤德海同志您好!
您反映的“关于四川高速违法处理的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2017年您驾驶新A7S421小轿车在兰海高速公路624KM处因“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被电子监控记录,在新疆处理该违法行为时,被罚款200元记3分,后了解到该违法行为在四川省处理只罚款150元记3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由于自由裁量权不同,新疆与四川两地对该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存在差异,但没有超过上位法处罚范围(处200元以下罚款),您可以在新疆处理,也可以在四川处理。2018年10月20日下午,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并进行了解释,您表示理解,消除了对两地违法处罚标准不一致的疑虑。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