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家自媒体公司(成都天启宇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近十名实习生工资。在我们上访劳动局之后,该公司才采取措施,但在过程中该公司老板说出“代签”合同的妄想抛开责任的措辞。之后给出工资明细,但针对与之有过冲突的人随意克扣工资。(该公司从头至尾没有给出任何明确的公司条例,一句公司规定就将初入社会的实习压在地上。虽说工资并无多少,但认真劳动所得,凭什么被随意克扣)人微力薄,若能看见,烦请施以帮助。
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金牛区劳动保障监察队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您称自己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根据劳部发[1995]309号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未建立劳动关系,不视为就业。故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劳动监察管辖范围内,建议您向学校后勤部就业管理老师反映或者到该公司所在地街道办反映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