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成,家住正直镇朱公乡杨岭村一社,常年患精神方面疾病,无劳动能力,家中还有一老母亲,家里的土墙房早已垮塌,村里聚居点修房没钱上缴村里也不给修,多次向村里反映无效,在此妹妹杨惠英代我向你们政府反映我的真实情况,希望能得到解决。
南江县朱公乡人民政府
关于杨惠英在问政四川留言的回复
杨惠英女士:
您好!
您的留言已经于2018年8月19日收悉。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乡人民政府立即落实专人,对您反映的您哥哥安全住房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调查,您哥哥于2002年1月在正直镇街道购房一套,自2003年与原配妻子离婚后,2004年至今未在杨岭村居住,您哥哥和母亲仍与原配妻子和孩子在南江县正直镇生活。2018年,南江县朱公乡杨岭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落实新建安置点3个,在项目实施前期摸排时,村“两委”将项目相关政策告知您哥哥及家人,他们以无自筹资金为由不愿参与该项目。但根据土地增减挂钩相关政策,享受土地增减挂钩政策,需在满足提供土地使用证、有现有住房实物和房屋锁定图斑的前提下,按照3人及以下补助5万元/户的标准,根据新建房屋面积,补足下差自筹资金。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监督我们的工作。若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0827-8518103。
南江县朱公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