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恩阳区文治街道小观村人,我孩子因听力有问题,去年在华西医院植入了电子耳蜗和验配了助听器。光耳蜗费就八万,连住院前后就花十几万。我们也买了农村新农合,但是医疗不给报销耳蜗费,请问这个可以报吗。还有就是民政好像有一个什么医疗报销,花了多少钱,按百分之多少报,我们也没有,去交资料都不收
匿名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政策依据
《巴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服务项目》(巴人社办〔2016〕12号)规定:电子耳蜗植入术和助听器选配试验列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服务项目。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15〕58号)规定:坚持公开公正、高效便捷、城乡统筹、标准一致,先保险支付,再医疗救助。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恩阳区卫生解困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恩府发〔2017〕14号)第九条不予救助费用范围: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二、答复意见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你孩子去年在华西医院植入的电子耳蜗和验配助听器属于自费项目,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且不属于民政卫生解困基金救助范围。
若仍有疑惑,可电话咨询恩阳区医保局,联系电话:0827—3369188;恩阳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827—3368200。
感谢你的留言,祝你生活愉快!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