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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高新区翡翠园房产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5-14 22:24 已回复

尊敬的刘市长:你好!我是高新区翡翠园C区的一位业主。我们150户业主在2007年买了翡翠园的房屋,由于鹏发公司的相关原因,导致我们一直无法办理相关产权,相关费用我们早已交完,我们业主也无数次找过相关部门,可是一直没有找到具体解决办法。现在我们走投无路,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办理产权证,以及后续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应该走什么程序。希望刘市长能给予关注,也相信政府能够关注到我们的困难,给予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高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5-15 16:46

陈敏同志:
你好!
高新区分局于2018年5月15日收到的来信后组织专人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1.该园原为新城公司(原鹏发公司)开发的项目,共分为:a区、b区、b+区、c区、d区、e区、f区、g区、h区、f区等十个小区。其中:a区、b区属于经国土规划部门批准的翡翠园商品房地产开发项目,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地产开发资质;而c区、g区、b+区、d区、e区、h区六个区,是原新城公司(原鹏发公司),打着翡翠园商品房开发项目名义,未经批准,于1997年起将农村集体土地擅自对外出售宅基地。
2.绵阳市委市政府对该问题的解决高度重视,多次研究解决方案。市国土资源局抓住5.12地震灾后重建的机遇,以对存在问题的六个区涉及的土地完成了土地征收。绵阳市政府于2011年2月23日通过了《绵阳市市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会议议定:同意由市国土部门负责按程序尽快给鹏发公司办理70余亩原集体土地(现国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后由鹏发公司负责到市国土资源局为购地自建者办理土地分割办证手续。其供地方案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并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已为新城公司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总证。现可凭房屋所有权信息分割为购地自建者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3.目前鹏发公司还未对该宗土地完成缴税手续,故不具备办证条件。建议待该公司到相关部门缴税后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并办理相关交易手续。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城西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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