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吉明市长你好,我是宝鸡钢管资阳钢管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由于2012年在该公司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断续都在成都康复治疗.上班期间公司为了达到想开除我的目地,给我安排繁重的工作.我不能胜任,叫我待岗,上班给我3.4百元钱每月.现在腿部的伤势严重了.由于当时钢管厂送我在资阳市笫一人民医院手术治疗后留下严重后遗症,资阳所有的医院都无法更好的治疗,所以我要求到省级医院接受治疗,单位不肯出这个钱,说社保医保局同意报账的就治疗,否则叫我自己出医疗费。我前前后后找了一些相关部门,都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所以才找到你,请求你协调这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钢管厂帮我解决这问题,还一普通工人之公道,社会之公平!万分感谢!我的电话是1519684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