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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三农 咨询】居民饮水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8-01-31 23:57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你好,希望你能在白忙之中抽点时间来看这封来信 ,我是平昌县兰草镇梁铜村4组居民,关于我村四组的居民饮水的相关政策问题需要向你咨询,我村4组的居民饮水自来水工程是属于国家的扶贫项目 还是私人建设,若是国家的扶贫项目 为什么还要求村民交600元的入户费用 ,上次我去镇政府向书记咨询 ,“说国家免费把主管道安装好,用户管道自己解决”,现在为什么还要交上户费, 600元钱是从何而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平昌县兰草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6-11 11:41

网友: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上给平昌县委书记的留言已收到,兰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梁铜村四组居民饮水工程属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3〕2673号)文件第三章13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中央对东、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化的投资补肋政策,加大对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地方投资落实由省级负总责。入户工程部分,可在确定农民出资上限和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前提下,引导和组织受益群众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方式进行建设”以及《平昌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平昌府办发〔2013〕31号)的第13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所需资金采取国家投资、地方配套、社会融资、群众自筹等形式筹措。建设单位可依法依规向受益户群众收取入户设施配套建设费”的规定。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集泉池建设、供水池建设和主管道配设。其余的二次搬运、管沟开挖回填、室内管道、附表工程(水表、阐阀、接头安装)等均属自筹项目。梁铜村村民委员会于2017年7月6日召开村民大会决定向受益的非贫困户每户收取600元自筹费用,也就是您所提到的600元“入户费用”。如果您是贫困户且是聚居点建设中的易地搬迁户,该自筹项目费用就由国家补助。如若不是,600元的“入户费”就需自行承担,且此项费用仅由管水人员收取。
该村四社共有46户,贫困户12户没有交600元自筹项目资,23户费贫困户缴纳了自筹项目资金600元,其余的或举家外出,或自己安装山泉水饮用。
由于您是匿名反映该问题,我们无法核实您的身份,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欢迎致电:0827-6911058。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平昌县兰草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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