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犍为滴水岩煤业有限公司一名职工请问彭书记我们煤矿关闭了,还没有跟我们安置,发生活费是多少。还有安监局说7月20号,公告了安置方案为什么我们职工不知道,就现在公司还没有公告安置方案。
网友: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停产到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期间职工的生活费,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4条(即“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和第58条(即“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规定,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我省尚无明确的关于生活费支付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犍为滴水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滴煤公司)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川人社发[2016]29号)文件关于内部退养职工生活费的有关规定,拟定《职工安置方案》,按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给职工生活费,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2.经查,我局与滴煤公司均未在7月20日公告安置方案。11月14日,滴煤公司召开职工代表会,向职工代表宣读了《职工安置方案》,并就此方案向职工代表征求意见,按照滴煤公司安排,修改完善后的《职工安置方案》将于11月27日向全体职工公示,请您耐心等待。如您有任何疑问均可向我局咨询,感谢您对安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833-4221233
犍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