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地震灾后补贴,公示名单上有我家名字,但是补贴跟本没有,整个村都是这样!我调查访问了当年受灾的村民!能不能解释下,为什么这样?我已在省上留言,不要觉得这是小事,山高皇帝远,不搭理我们这些,对你们来说是小事,但这关系到整个村的发展!有扶贫政策时,自己先享受,给自己的亲戚,完全不顾村中那些真正需要的人家!我们村是花丛镇道山村!
中共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委员会
关于“08年地震灾款”一帖的回复
匿名网友:
你好!你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08年地震灾款”的问题,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班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于你:
(一)留言称:“08年地震灾后补贴,公示名单上有我家名字,但是补贴跟本没有”的问题。
经查,2008年8月13日道山寨村两委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5.12”地震受损农户进行评议,经镇村社干部多次走访、调查,被评为D级危房的农户有:袁绍万、崔广用、童学良、王家元,因王家元全家在外务工联系不上不能实施,经村两委于2009年5月17日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召开会议再次评议,决定用周秉钊替换王家元,把周秉钊列为D级重建户并公示上报。村两委对“5.12”地震受损农户进行评议经镇村公示无异议。2009年8月经花丛镇国土管理站对以上四户宅基地原基还耕验收后,镇财政所于2009年9月将道山寨村D级危房补助资金9万元(袁绍万2.4万元、崔广用2.4万元、童学良2.1万元、周秉钊2.1万元)打卡到户。故反映地震款补贴根本就没有问题不属实。
(二)留言称:“有扶贫政策时,自己先享受,给自己的亲戚,完全不顾村中那些真正需要的人家!”的问题。
经查,该村所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是通过村2014年6月11日召开村民小组动员大会后,严格按程序由本人向村两委提交书面申请,经2014年6月15日村民小组会议评议、2014年6月16日党员及村民代表评议、村两委初审并于2014年6月17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再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公示。扶贫惠民政策严格按政策按程序执行,故反映有扶贫政策时,自己先享受,给自己的亲戚,完全不顾村中那些真正需要的人家问题不属实。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
中共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