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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威远城区的观光车是否该整治与管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11-02 12:45 已回复

你好,在这里投诉威远的交通部门,最主要的事管理部门,,现在路上、街上,到处可见的事观光车,上路行驶,为什么都没有有关部门前来管理整治呢?交警到处照相开罚单的时间都有,为什么都没有时间前来管理这些所谓的老年用车(观光车)。你们作为领导有没有考虑过这事多么不安全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是多么的可怕。他们不懂交通规则,随意转向,不顾后面车的行驶,他们根本都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拿到驾驶证。您们这些虽未的父母官们请你们百忙之中来管管或者过问一下吧?
这里不方便留姓名,以免人报复,,,
不过我说的事真真切切的事情,你们看看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威远县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11-12 11:05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威远县公安局进行了办理,情况如下:
网民反映的观光车属于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属非法生产和销售产品,在我县以打着新能源车辆旗号销售,并上路行驶,此种现象全省范围内都较为突出。为此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联合制定了《四川省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从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结束,整治总体目标为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安部门在整治过程中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路面整治工作,工商、质监等部门从生产、销售从源头进行监督管控。并明确规定:严禁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拼装车在我省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威远县交警大队从2015年4月起开始了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现已注册了八千余辆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了部份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拼装车。由于整治涉及到工商、经信等部门,按照,四川省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下一步将加大整治力度,联合工商、经信、城管等部门,重点整治未列《公告》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拼装车,即所谓城市观光车。
如果你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联系单位:威远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832-829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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