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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咨询】关于前锋区青年创业的扶持政策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10-22 13:55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你好。我是新生代的农民工,一个退役士兵。今打扰是想咨询,我区关于创业扶持的具体政策。望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能给予我们一些引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11-02 16:57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我区创业扶持政策
根据《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转发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前府发〔2015〕42号)精神,我区创业扶持的主要政策有: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保障农民工在创业准入条件、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税收减免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青年创新创业同等的优惠待遇;支持农民工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此项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实施。
二、有关退役士兵创业优惠政策
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关于转发川财税〔2014〕14号文件规定:对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此项政策由区地方税务局实施。
未尽事宜及具体办理程序,请向有关职能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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