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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购房补贴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拆检  2015-10-20 16:32 已回复

领导你好!本人到彭山工作将户口迁来并入户为凤鸣镇城镇户口,因户籍信息一时没有更新,且无法办理新身份证,现欲在彭山购买首套新建住房,我想咨询一下,就我这种情况能否享受区政府关于本地城镇户口购买首套住房的补贴优惠?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彭山区房产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10-28 14:15

网民: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彭山区委书记留言,咨询“购房是否享受补贴”的诉求已收悉。经彭山区房产管理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因您户籍已落户彭山区,且在彭山无私有住房,只是身份证正在办理中的情况,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引导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试行意见》有关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眉彭府办发【2015】8号)的规定“彭山籍城市居民在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120平方米以下的可参照农村居民购房补助标准进行补贴”,您的情况可享受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为: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购房的,区财政局给予200元/㎡补贴,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200元/㎡补贴;在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1月15日期间购房的,区财政局给予200元/㎡补贴,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160元/㎡补贴。
如您还有疑问,请咨询区房管局,联系电话:13540965000。
特此回复,谢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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