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今年58岁了 在恩阳幼儿园从事打扫清洁卫生工作,至今已有12年了 这12年来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但现在我母亲由于身体原因已经不能在工作下去了 。但是幼儿园那边一直没有为我母亲购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 。于是我们家属找到恩阳幼儿园代理园长柯进 协商解决此事。没想到他居然说你愿意上班就上班 不上班就自己走人 我又不得留你。没想到他态度这样的冷漠无情。而且他还是恩阳中学高中部老师 难道他不明白为人师表吗?身为国家人民教师居然这样不尊重他人。于是我们又找到恩阳区人力资源部 工作人员说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没有事实依据 叫我们自己去处理 态度冷淡。难道工作了12年这不是依据吗?我只想领导政府帮帮我们穷苦老百姓!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由于区划调整应向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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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