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教函2015(406)号文件精神,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对高三年级进行学生暑假自愿进行补课,不得超过暑假的三分之一,也就是20天,不得收取费用!但是平昌县驷马中学在暑假进行高三学生自7月3日至7月24日和8月20日至8月30日进行780元(补课费)人民币的有偿补课!请相关领导勒令整改!谢谢!
网友:
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留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平昌县驷马中学组织高三年级毕业生暑假补课属实,并向部分学生收取了补课费780元,我们已责令该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立即整改。
感谢您的关心与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