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富顺坐的士,十次有七八次司机不给车票,理由就是车票要缴税,会增加成本。对此,我们很不理解,乘客坐车索要发票,是天经地义的事,是合情合法的事,为何的士以增加成本为由拒不给车票,若照此理,停车可不给票,吃饭可不给票,加油可不给票,因为这些都会缴税,都会增加成本。请县委书记认真调查处理此事,给我们一个交代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富顺的士为何不拿车票”的问题,现由富顺县交通运输局办理答复如下:
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和第四十九条“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和相关当事人在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乘坐出租车后,应当要求驾驶员出具相应的车费票据,一旦发生有驾驶员不出具车票的违法行为时,可依法拒付车费,及时投诉举报并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取证(运政举报电话0813-7218181)。
在查实的同时,行业管理部门将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等法规和规章对日常查处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记录在案,纳入驾驶员管理的黑名单。在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同时,发现在营运过程中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对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延期注册。
我们行业管理部门会监督企业进一步强化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的优质文明服务素质与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形象。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