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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业主擅自将公共通道砌墙封门占为已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6-26 10:32 已回复

请问下: 我是乐山市市中区梅花城小区的主业,我的邻居2-1-15-2号主业擅自将公共通道砌墙封门占为已有,在物管方多次与该户业主沟通后其仍然继续我行我素。这算不算违法?该不该城管局管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7-08 09:48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梅花城 2-1-15-2 业主于 2014 年 12 月装修时将入户门变更位置,该行为属建筑物室内装修侵占公共空间,不属我局工作职责范畴,建议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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