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 我是乐山市市中区梅花城小区的主业,我的邻居2-1-15-2号主业擅自将公共通道砌墙封门占为已有,在物管方多次与该户业主沟通后其仍然继续我行我素。这算不算违法?该不该城管局管呢?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梅花城 2-1-15-2 业主于 2014 年 12 月装修时将入户门变更位置,该行为属建筑物室内装修侵占公共空间,不属我局工作职责范畴,建议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