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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咨询】电动自行车上牌过程中,强买强买的问题…… 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6-06 20:43 已回复

徐市长,你好!
我市交管部门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其中自行车的上牌便是其有力措施之一,但是在我们筠连县,交管部门完全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将整个电动自行车上牌外包于个别私人进行,并且与保险公司一起进行了乱收费的行为,我不知道交警大队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却让私人履职,这是不是不作为、乱作为亦或是是渎职呢?
第一、根据《宜宾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在整个公告中间没有那一条明文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才能上牌照,但现实中车主必须在现场购买了第三者责任保险才能给予办理,负责无法上牌,这让我们产生疑问,是否存在强买强卖,保险公司借机敛财,其中存在利益分配的问题呢。
第二、行驶证工本费10元/辆,号牌工本费20元/辆,免费拓印车架号,免费安装号牌。这是通告上面写的,为何收费比成都还贵呢,理由是根据川价发[2008]84号文件的证明,并且在我们缴纳了40元之后,只给我们开具了30元的发票,还有10元据说是所谓的辛苦费,这就是外包所产生的费用。
第三、现场没有一个交管部门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全程均为没有任何标示、吊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所有登记、上牌流程,连所谓现场保险售卖的人员也一样。
第四、花了10元办理的行驶证,就是薄薄的一张塑封卡片,连外壳都没有,我记得7.8年前在成都办理的所有电动车行驶证都是有蓝色的外套的,试问这张简单的塑封卡能价值10元么,是不是为了节约费用,将本该配套的蓝色外壳私自取消了呢。
这是一个普通市民对于此次办理过程中遇到一点疑问,虽说或许有点小题大做,但至少也让我们消费得明明白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筠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8-04 09:41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长留言,反映电动自行车上牌过程中强买强卖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按照《宜宾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要求,我大队于2015年5月6日至8月31日办理超标车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工作,在路政大队设置了电动自行车办牌点。因为时间紧、任务重,按照上级要求,委托顺畅公司人员在集中上牌期间办理上牌业务,办牌程序、收费标准是严格按《通告》要求进行的。在此期间,我大队派出的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9月1日后,由我大队车管大厅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
二、2015年6月7日,有网友曝电动自行车收费一事,接到反映后,我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到办牌点调查此事,顺畅公司工作人员解释:其他县也是加收了10元的打号费,他们也就按照其他县的做法一样收了10元打号费,并对车主做了解释。了解此事后,我大队立即停止了他们的业务,责令他们限期整改,做出整改方案,并及时回复了县政府舆情办。
三、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办牌点的监管力度。
感谢网友对我们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筠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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