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你好!
关于,2015超生二胎新政策,我娘屋是彭山观音的,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我嫁到牧马山武阳乡茯苓村,男方是独生子女,我们已经育有一个女儿,农历九月满3岁,现在我准备生二胎,怀孕3个月左右,是不是享受单独二胎政策,如果享受单独二胎政策在哪里办理准生证,希望您能给予帮助…谢谢!
网民: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彭山区委书记留言,咨询“二胎政策”的问题已收悉。经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单独二孩”再生育政策须同时具备:“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除女方年龄30周岁以上者外,再生育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您丈夫帅某虽系独生子女,但您才28岁,且孩子未满4周岁,因此,您的情况不符合现行“单独二孩”再生育政策。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已认真核查了您夫妇的婚育情况,并于2015年6月3日两次与您联系,耐心细致地向您解释了单独两孩的相关政策。
若您仍有疑问,可向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咨询,联系电话:12356(阳光计生热线)。
特此回复,谢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