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本人于1996年职高毕业,档案一直在学校,毕业后两年在武侯区私营单位上班,现需要在档案内补齐这两年的工作资料,已联系多个单位无法办理,现求助书记,十分感谢!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区委书记留言,咨询工作资料装入档案的问题,经区人社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留言后,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及时与您取得联系,核实并确认了您的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的相关规定,您系武侯区常住户籍,符合档案转入条件。您可于近期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前往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然后将档案由学校调至区人才中心。在审查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后,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将接收保管您的档案。
您的档案存至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后,您可携带汽修厂开具的相关工作证明前往区人才中心,经审查无误后装入档案。
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向您通报了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