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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谏成都高新书记七思疏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4-29 10:47 已回复

期盼已久的新书记走马到位,协同党工委领导,再次引领高新航标,博得新人新气象的头彩。这里,在人才工作的问题上,引发我们的诸多思考,提7点建议,谨供决策参考。
1、职能问题。聘用人员的工作量繁杂,一人多岗,相比在编人员,很多时候都有所增加。当然,这也是“高新特色”所在,事事创新勇出头,时时挤压穷劳力。
2、薪资问题。拿到手上2000出头的工资,扣除供房子养儿女,所剩块票无几,月月都是干瞪眼。再高大上的荣誉头衔和爆棚数据,也掩盖不住青年员工干瘪瘪的荷包,对企业对经济的福利完全跟我们兵卒毫无干系;
3、保障问题。每逢外出办公事或周末加班,只能开私家车或者乘坐公交,油补贴或打车费几乎都不能报销,事儿必须的做,但费用还得自理!在赞同八项规定的条款之余,能否给予我们基本的支持?
4、成长问题。区聘人员晋升问题几乎成为神话抑或乌托邦,最为美好最为稀有的青春献给吃的高新,最有干劲最有心境的年华留在吃的高新,这似乎并非高新看重和稀罕的事儿,似乎永远都有劳力更新替代。
5、高新区非常看重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这是有目共睹的,但针对工作人员却止步于纸上谈兵、囿于常规条款。
6、高新区存在严重的同工不同酬现象。
7、加班从未发放加班工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5-14 10:35

网友,您好!您留言谏成都高新书记七思疏的相关问题,经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作为体制新区,成都高新区有着比较灵活的用人方式,聘用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都为高新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充分认可,也十分关心大家。
为确保聘用人员的权益,我们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在录用、考核、奖励、培训、辞聘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给聘用人员搭建广阔的职业舞台;我们不断完善薪酬体系和晋升机制,尤其是2011年以来,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逐年提高。为了给聘用人员营造更好的干事创业的环境,我们一直在研究创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努力改进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非常感谢网友对高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关注,如果网友仍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到高新区人事部门来反映情况,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咨询电话:028-85155593。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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