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巴中 » 市长高鹏凌 » 独生子女补帖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治安 咨询】独生子女补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2-17 23:56 已回复

我在新疆打工成家,媳妇当地人,孩子出生二月我妇夫俩就拿了独生子女证。考虑我户口在四川巴中。当地政府只补帖2500元。请问我在老家还能领、另外2500元补帖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3-17 09:57

网友:
您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长的留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所反映的“独生子女补贴2500元”,四川省、巴中市均无此项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独生子女奖励措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第三十六条规定:
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根据当地或者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奖励金由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50%。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为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或者农村人口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的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
由于不了解您的具体情况,无法判定您本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渠道。建议您向户籍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详询,或致电巴中市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56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2月27日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