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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请领导安排关部门打击传销组织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1-23 07:57 已回复

尊敬的夏书记.您好!我想说的是我们县交通饭店绿道边上有个叫翠薇居的农家乐门囗有个叫通和商城的铺子,打着电子商务旗号搞传销,逢星期六,星期天,里面还要开冼脑会,会员己有几千人了,我有个姐姐就被冼脑了.组织者叫卓丽萍,希望领导过问一下此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2-09 10:20

网友:
你好!获知你反映的问题后,新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经侦大队、新平派出所迅速办理,现回复如下:
你反映的“通和商城”位于新平镇迎先村9组情侣滩绿道路口,系经营者倪某租用“翠微居”农家乐的门面所开店铺。公安局民警经走访调查了解到:倪某从互联网上一个名为“通和商城”的“网上购物中心”购买了一些日用产品,使用后觉得物有所值,同时又因是“通和商城”的会员(凡在“通和商城”的“网上购物中心”累积购买480元均可成为会员),享受所有商品3折优惠,便开了“通和商城”实体店(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许可证),出售一些网上购得的日用产品,并以3.5折、4折、5折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
根据目前已调查的情况以及《刑法》第224条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货物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人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倪某的行为未涉及传销,但涉嫌无证经营。现已责令其关闭,县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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