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兜山镇瓦窑村22组(厡果林村一组)村民刘远琴,我家庭条件困难,儿、媳均有点残疾,无劳动力和经济来源,我和丈夫陈丙南从2007年8月起享受国家的低保政策,但从2014年8月起我被无故取消了享受低保资格,去了兜山民政局几次,都无法解决,我是都是老实的农民,恳请上级领导调查核实具体情况,恢复我的低保资格,并且补足我2014年8月以后的低保资金,落实好国家好的民生政策。望及时办理为谢!
刘远琴同志:
您好!您于2015年1月2日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低保问题”的信访事项已由我镇调查。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经查,在2014年我镇清理农村低保时发现您户以陈丙南的名字同时享受了两份低保(陈丙南有两个低保本子),属重复领取低保。根据规定,必须取消一个,保留一个。查阅我镇低保档案中没有“刘远琴”的名字,也不存在取消您的低保。针对此问题,我镇民政办也已经向您和您丈夫陈丙南解释过多次,如果您家还有其他成员要申请享受低保,可在2015年上交申请报告,经镇民政办调查审核后,再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富顺县兜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