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书记,您好! 我是盐亭十字街电力公司片区住户,现在我们那里一天都被喊去开会说搞棚户区改造要拆迁,但是我在盐亭政务网和绵阳政务网上面查询,并没有找到我们十字街那里属于棚户区的公告,也没有找到任何要对我们那里进行棚户区改造的公告,请问十字街片区从法律上属于棚户区吗,我感觉我们那里都是新房子啊,再问目前一天到晚喊我们开会烦不甚烦,到底是盐亭县政府还是开发商喊开会的?据说要进行的拆迁开发到底是政府行为还是开发商行为?就算是拆迁拆迁后我们那里要建什么?有在政府网站上面公开过吗?经我在绵阳成都等四川的政府网站上查询,棚户区改造是有法律规定的,从界定是否棚户区到实行拆迁前都是有相关的法律程序的,我们十字街片区目前走了那些流程?是否合法?绵阳施行的是两个100%制度,实行居民自愿的原则,盐亭是绵阳的也是这样吗?烦请万忙之中给予解答,万分感谢。
网民朋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咨询十字街棚户区改造的相关问题。经查阅资料,现回复如下:
你来信所说的“十字街棚户区”,实为“老百货公司(十字街)片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范围包括房管所职工宿舍楼、电力公司职工宿舍、凤灵供销社宿舍楼、文化馆宿舍楼、图兴大厦综合楼、原卫生局办公楼、县中医院综合楼、原中国银行综合楼,共计应拆迁面积22583㎡,拆迁户数263户。拟分为二期实施。
我县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盐亭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推进盐亭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2014年4月云溪镇人民政府根据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房地产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议事纪要》精神,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协助该片区业主,按政府工作安排成立该片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业主委员会,广泛征求业主意见,有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且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可纳入改造范围,90%以上业主同意,开始发布拆迁公告,签订附条件模拟协议,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招商成功后,开发企业按法定程序取得用地,按附条件模拟协议内容置换协议,启动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