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11月28日反应了广安市广安区广罗乡联合村8组有关高速公路征地赔偿问题,第一,一年多过去了,我们的土地赔偿款和社保依旧没办下来。第二,我对广罗乡人民政府的回答不满意,如果照你们的答复,那就是其他户没有征地或者征地很少的,他们和我们土地被征用完了,或者征用很多的户享有同等分配的社保权利,我们土地被征完了,社保也被其他没有征地,或者征地量很少的户占有了,那么请问我们以后怎么生活?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乡镇高速公路拆迁征地补偿工作于2013年4月开始,至今已基本结束,所有费用均已划拨到各村民小组。经查,该组因外出务工群众较多,因此除土地补偿费外,其他费用均已分发到位,土地补偿款应多数群众要求,将于春节过年期间予以发放,该笔款项现暂时保管在联合8组账户上。该村社保资料均已上报,区级部门正在办理中。
我乡镇严格执行广安府发[2012]28号文件,分配方案是由村民小组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户代表)讨论决定后实施的,无个人行为。
根据决议规定:由于人口多,解决社保的指标少,为做到合理公平,采取抽签落实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