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乐山 » 夹江县 » 生我养我的地方还要我不?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求助】生我养我的地方还要我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木城张凯  2014-12-27 22:52 已回复

相关户籍领导好!
我夹江木城镇桂香村人,男,29岁。于2004年9月因升学原因,将户籍迁往自贡,三年毕业后,于2007年7月跟随工作关系,户籍转移到了资阳,成为了公司里面的集体户口,工作四年后,也就是2011年,因婚姻关系,一家人在郑州开始了工作生活。为了方便,我从资阳的公司里将户籍拿出,带在了自己的身上,想的是:自己是夹江人,土生土长,早晚都要落叶归根,户籍也不要在外漂泊了,还是迁回木城的好!于是,2013年年底过年回木城,去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籍迁入手续,被他们告知:你户口已经在资阳,而且是城镇户口,现在不能迁回农村了。我想问下,为什么有这样的政策?我从小在木城长大,家里还有房有地的,户籍为什么不能落回来?不让我回来让我去哪里?我想问下户籍部门:我不能迁回了吗?现在2014年的最新户籍政策又是什么?我还能落回木城吗?或者我的户口怎么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夹江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1-06 14:26

张凯你好!
感谢你对户籍管理工作的支持,对你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04年9月你因升学将户籍从木城镇桂香村迁往自贡市,读书毕业后2007年7月因工作关系将户籍迁往资阳(公司的集体户上),工作4年后2011年因婚姻关系举家到郑州工作生活。因此,你的户口不能再迁回原籍木城。你可以通过夫妻投靠方式把户口从资阳迁移到郑州落户(要首先凭郑州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迁证》,再回资阳办理《迁移证》,方可到郑州落户)。如果你想在夹江县城落户,可通过购买商品房迁入。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