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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未婚生子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2-03 21:54 已回复

我想请问哈,未婚生子到底要罚好多?因为男方年龄不到,孩子生下来,还差3个月才到法定结婚年龄
男方是城市户口,女方是农村户口。这要罚好多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威远县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2-10 09:30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威远县计生局进行了办理,情况如下: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留言人陈述的事实,应按照子女出生上一年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计征社会抚养费。2014年威远县城镇居民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按照内江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威远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04元的3倍计征,为66312元。
如果你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联系单位:威远县计生局,联系电话:0832-822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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