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场镇的村干部,现在农村正在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我们村有10多户村民,将集体的荒坡开挖成了耕地,一直种着,在确权中开荒恳地的村民要求将这些地划规他们所有。可其他村民又不同意,认为那本来就是集体的,他们私自开挖种了这么多年,不给集体补偿,到头来还成了他们私人的了,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其中有一户村民部分这类似的地,因一家采矿老板要占用,赔了2万块钱也直接由这户村民得了,现在他还要强行叫把他在村民组集体荒坡上所开垦的地划规他所有。
我们答复的办法是:地让开挖的村民继续种着,所有权属集体,以后如果调整再按新的政策统一处理,如果哪里要占用,只赔种地农民当季的青苗费,不作土地补偿。要补偿也直接补偿给集体,可村民还是不依,让村委会和镇政府都很为难。请教一下,这种情况该怎样处理更好?请给个妙方。不胜感激!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威远县新场镇进行了办理,情况如下:
根据威远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资料汇编第75页第32条:围绕原承包地周边开荒,又无边界和其他争议,按实测面积计入承包地面积,确权领证,在集体“四荒地”上开垦的地块,不能按农户家庭承包地确权领证。
如果你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联系单位:威远县新场镇,联系电话:0832-872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