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蒋书记,你好,我想问一下小孩上户的问题,我和我老公都是离婚后再婚,双方都有一个小孩,但我的小孩没有跟我,我们双方又都是独生子,我们现在有一个小孩,但我以前的那个小孩和我现在这个没有间隔四年,请问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要处罚,发款具体会是多少,我怕镇上的处罚乱发款,希望书记能否帮忙处理一下,也告知我们,让我们心里有个底,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一是根据你反映情况,符合单独二孩生育政策,但未经批准和达到间隔生育年限,属于违法生育,应接受处理。二是根据《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规定,应按计征基数(即上年农村人均纯收入或城市可支配收入)的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三是至于上户口问题,请到当地公安机关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