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2004年退伍士官,家住遂宁市蓬溪县高坪镇六村四社。请问从1996年到2004年当兵期间退伍回到地方后,地方有无相关补助。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军人退伍补助”的问题,经县民政局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11月1日,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实施后,实现了城乡一体化,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地方发给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四川省标准为义务兵6000元每年,
士官7000元每年。您系1996年入伍,2004年退伍,已按当时的国家安置政策进行妥善安置,不能享受现行的安置政策。
感谢您的留言!
蓬溪县民政局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