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大哥是2010年9月被查出是淋巴上皮癌,做了手术后回家感谢越溪镇政府给我大哥办了个低保证,现在我大哥在成都军区肿瘤医院进行放疗,放疗费用能够报一些吗?请回复。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威远县越溪镇进行了办理,情况如下:
根据匿名网友反映的情况,越溪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如果网友的大哥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癌症属于重大疾病,住院费用超过7500元的可以申请二次报销,报销的具体事宜请与越溪镇中心卫生院新农合办联系,联系电话0832-8922017
如果你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联系单位:威远县越溪镇,联系电话:0832-89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