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江姐中学的学生家长又接到学校通知,交“晚自习费”600元!但这个通知只是口头通知,交了也不给收据,更别说发票了!
首先,作为家长,不知道学生上晚自习交这个费是什么意思?这是不是属于乱收费???
其次,学校强制要求学生上晚自习,晚自习放学回到家已是8、9点钟,这个时间别说是冬季,就是夏季也早就天黑尽了。学生晚自习放学从学校出来乘公交车再步行回家,很不安全!前段时间就有一中的学生晚自习放学后在街上被车撞伤的事发生!
第三,据学生反映及家长调查,晚自习都用来讲新课,而不是真正的给学生时间复习自习或做作业,学生很晚回家后还要做作业到深夜,对学生的学习不利,对身心健康更不利!再说,利用晚自习讲新课是符合教学规律的吗?老师是如何制定教学计划的?
请雷书记关注!谢谢!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江姐中学收到学生晚自习费用的问题,大安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大安区教育局调查处理。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上晚自习的年级为高三年级,共8个班级,450余名学生。一是学校为提高质量,冲刺高考,应广大高三学生及家长要求,确实组织了学生上晚自习,晚自习时间多为老师组织学生系统复习;二是学校召开了高三年级家长会,部分班主任教师口头布置了晚自习收费工作,但尚未收取;三是晚自习时间为晚9:00结束,虽大部分学生在校住宿,但部分走读生家长担心学生安全,学校采取了一定安全措施,坚持晚自习教师将走读生送至车站并直至上车,同时要求家长车站接送。
经调查后大安区教育局做出如下处理结果:
1、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区教育局立即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大教限改通〔2014〕25号),并于11月24日下午3:10送达到学校,校长进行了签收。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于11月26日完成三个方面的整改。①晚自习必须本着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上新课,可安排教师下班辅导;②立即停止收费,若已收费立即清退给学生及家长,并将清退费用情况报教育局备案;③加强晚自习学生安全管理,落实教师护送,家长接送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2、责成江姐中学向区教育局写出了书面检查,并在全区通报了此违规行为。
3、扣减江姐中学领导班子11月校级干部绩效考核分10分,取消班子年终评选优秀管理团体资格。
4、学校整改情况反馈:落实了高三年级晚自习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且未组织上新课,派教师深入班级为学生答疑解惑;立即停止了收费,今后也不再收取此费用;进一步落实了晚自习走读生家长接送措施。
5、区教育局将继续跟踪此事件,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