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县庆符镇人,我听说民政部门对贫困无房户最近有一个新的救助政策不知道是否真有这个政策?这个政策又是怎样救助的能给我们宣传宣传吗?
**网民:
您好,关于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长留言,咨询贫困无房户救助政策问题。我局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现将回复如下:
《宜宾市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制度(试行)》中“特殊困难群众住房帮扶制度”规定:
一、帮扶对象。
1.未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因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住房严重困难的城市低保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部分共同生活人员未纳入户籍管理住房特别困难的城市低保、城市低收入家庭;
2.因自然灾害(如洪灾、风雹、泥石流等)或其他原因(如火灾等)导致自住房屋损毁需要重建的农村低保家庭。
二、帮扶措施和标准。
1、未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住房困难的:城市低保家庭每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00元;城市低收入家庭每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00元;
2、自住房屋损毁需重建的:农村低保家庭每户补助3000元;
住房救助的其他政策,建议到县住建部门咨询。
高县民政局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