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遂宁 » 市委书记李江 » 关于唐家渡电站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三农 咨询】关于唐家渡电站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1-16 17:14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是船山区唐家乡的,现在外务工。前几天听家里老人来电话说,村委贴了布告,说是要在我们乡上要修一个大型水电站,因此大半个乡的居民房屋要被拆迁。却没通知到各家各户,更没有详细的拆迁方案,就在村委会贴了布告,据屋头人说布告上盖的是区上的章。现在乡上的人个个都在摆,不知是真是假!金垭村是不是要被占完?我屋头去年过年才修的新房子,住都还没住却又要遭拆,心头焦啊!我就想问下是不是真心要占?占唠我们又搬到那?恳请书记能在百忙之余让相关人员调查后给我们一个相对准确的答复,谢谢祝书记贵体安康,万事如意!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1-26 17:04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地方领导留言版反映“关于唐家渡电站”的问题,经唐家乡人民政府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据了解,唐家乡接到船山区的通知,仅仅是张贴了遂船府通【2014】3号通告,现具体的细则我市正在规划中。其通告内容如下:
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唐家渡电航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遂船府通【2014】3号
为确保唐家渡电航工程前期工作顺利进行,避免重复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通告管路办法>的通知》(川府函【2014】13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唐家渡电航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川府函【2014】170号)文件精神,现就唐家渡电航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14年9月18日起,唐家渡电航工程及枢纽工程建设区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其范围为枢纽工程坝址以上水库淹没涉及村组,海拔高程285.5米以下地区相应的回水淹没区和安全超高范围。包括:船山区唐家乡双塘村2、3组,伞峰村1-5组,金垭村1-7组,周家沟村1-3组,余建村1-6、8-11组,唐家村1-4,、8组,西堰村1-6,、12、14组,东山村1-6、8-11组,长虹村1-9组;桂花镇瓦窑村、来龙村、燕窝村、场镇社区,桂圆村5、9组。河东新区水寨门村2、3、5-8组,钟灵寺村1、2、4组,中脊村2-4组,歇马庙村4、6组。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台工作办顺河村1-13组,小坝村6-8、11、12组。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屋及其它设施,不得新栽种各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违者,搬迁时一律不予补偿,并按违章处理。
上述区域内,人口自然增长严格按四川省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人口机械增长除按规定正常调动、婚嫁、复转军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公招公聘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劳教期满回原籍等人口外,禁止迁入人口。规定时间以后自行入住的人口以及上述区域内无户籍的人口,一律不按移民对待。
二、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
三、本通告从2014年9月18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30日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5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