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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危房改建是否规定不能建二层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1-13 21:20 已回复

危房改建是要在原宅基地上建房,但是现在两兄弟都已成家,如果在不超过原有建筑面积建一层的话,家里8口人根本住不下,我想问一下能不能建二层楼房,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沿滩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1-28 08:55

网友:
您好!您于2014年11月13日在人民网留言咨询危房改建在原有宅基地上能否建二层的问题。现由沿滩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回复如下:
一、规划管理体制及范围
我区现行的规划管理为三级管理体制,即市、区、乡(镇)三级管理。市级管理范围为卫坪(含沿滩新城)、沿滩、邓关、仙市、黄市、永安、兴隆。区级管理范围为王井、九洪、刘山、联络、瓦市、富全的规划区和县道以上(含县道)公路两侧50米内。乡(镇)管理范围为本乡(镇)除区管理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二、规划控制范围
我区的沿滩新城、沿滩组团(含沿滩城区和工业集中区)、卧龙湖保护区、自贡东部新城等规划覆盖区域为重点控制范围,即上述范围危房改建只能原地原面积进行改建。其他区域可进行二层改建。
三、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主要为逐级上报程序,即建房户在自愿申请并提交要件后,由组、村、乡(镇)、区层层上报审批。
四、建筑面积控制
在有足够的宅基地的前提下,建筑面积按户籍人口人均50平方米进行控制。
因你反映不具体,请你到所在乡镇建设部门反映或如向我局可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13-553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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