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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四川农业户口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liyunchao520  2014-11-04 16:08 已回复

请问我们武胜农业户口独生子女费的发放奖励费是怎么发的呀?是多少哦?发放标准是怎么样?我是乐善镇的我家到现在都没有领道过呢 不知道是不是被当地官员给贪污了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1-12 10:25

网民: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子女的夫妻,已采取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根据《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实施办法》第二条和第五条规定:户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人每月发放5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从2013年开始调整为每人每月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乡镇党委政府严格按上级要求每年年底由乡镇计生办统一发放,专款专用,并张贴通知在醒目地方和村委会公示栏上,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带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户口本前来领取。由于部分群众可能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政策不太了解,也有可能没有看到我们张贴的公示,造成没领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通过村村响广播和召开村民会议等多种方式,尽可能通知到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 感谢您对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关注、支持,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826—6212525。

武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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