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解中初三年级新学年家长会上,校长公布将利用放学后加补8.9两节课,适当收取补课费,具体由班级核定,补课以来实际收费为每月150元/人,数目可观,意在经济创收?还是立足于教学质量提高?诸多收费项目,从不开具收费依据,且不论是否符合现行义务教育规定,就学生自身而言,从早到晚7节课后已是精力疲惫,加之补课延长时间,冬季回家天色已晚,也将带来路途上的安全隐患,望相关领导予以核实科学处理!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解放路中学初三年级放学后补课的问题,自贡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解放路中学在开校的初三学生家长动员会上,要求学生、家长要正确认识现在的教育改革和升学相关政策要求,分析学生现在的学习现状,树立信心,抓紧时间,打好基础,为顺利考上自己理想的高中奠定扎实的基础,并未涉及补课相关内容。学校部分班级的班主任应家长、学生的强烈要求,在学生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在下午放学之后留一部分学生在班上辅导,学校没有收学生的费用。
对此,我局已要求解放路中学对家长作好解释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压力,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