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我们是怀远镇德通村和黄鹤村的村民,最近我们这里自建房屋的比较多(都是大路边上的),我们也想自建(前提是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我们在村委会打了申请,然后拿到怀远政府去审批,去了几次都毫无结果!最后在几家村民的口中答知:要找熟人,而且还要缴纳5000元的费用。真不知道这些消息是否属实,难道像我们这些毫无任何关系的村民就没法办事了吗?农民修建房屋容易吗?我们就想求证一下:现在像我们这里的村民想自己修建房屋到底需要什么手续?该找哪个部门?具体的过程是什么?
网友:你好!
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村民原基重(改)建房屋,需要到村委会或怀远镇建设办领取《崇州市怀远镇建房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并另附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含宗地图图纸复印件)、建房平面图以及施工人员资质及身份证复印件。逐级签字盖章后交到怀远镇建设办。怀远镇建设办在接到建房申请后,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查验产权证原件是否真实有效,以及告知相关法律法规。经怀远镇人民政府初审后上报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建设。
对于你提到“要找熟人还要收取5000元保证金”一事,我镇工作人员对每位群众都是一视同仁的,并不存在办事不公的现象。收取5000元建房费用一事,是为了规范怀远镇个人建房行为,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建房户收取每户5000元的建房保证金,待农户将房屋修建完成后,经怀远镇建设办及相关工作人员现场验收后,符合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农户凭借收据到怀远镇建设办办理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