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记,你好!我是乐至县良安镇莲花乡双河村10组的居民。队长要求我们每人出3000元修乡村小路,一家人四人就一万多。队长说政府出了20万,我们不了解实情,请问这样合理吗?这是事实嘛?
尊敬的网友: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专栏题为“求助”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由于良安镇双河村10组地理位置特殊,根据村民代表大会意见和10组村民的要求,拟定10组村级水泥路单独修建并单独核算。按国家现行政策,村级水泥路的修建除去国家补助外,剩余部分由受益群众承担。该组现有人口62人,拟修建水泥路总投资约28.2万元,除国家补助10.2万元外,群众应筹资18万元,人均筹资约3000元。目前,该村的修路款正在筹资中,如果群众筹资金额达到了应筹资总额的90%以上,该组的水泥路才能动工修建。下一步,该村两委将继续宣传相关政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修路的积极性,争取早日筹建该组的水泥路。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