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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新农合报销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0-17 18:55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母亲是盐亭县五龙乡2村人,因在家农合过程中,突然右眼皮下掉。在盐亭县针灸都不见好转,在绵阳市中心医院检查出是右侧交通动脉瘤。由于不相信病情,弄到成都华西医院住院检查并治疗。确诊后,我们东拼西凑了10万元的医疗费用。目前还在医院,属于半瘫痪状态。由于没有在办理盐亭办理住院、转院手续。因对新农合政策了解不够。不知能报销部分吗?对一个半瘫痪的老太婆我们该怎么办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盐亭县卫生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0-27 10:15

网民朋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留言中反映的情况,县卫生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异地就医新农合报销的问题
根据《2014年盐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盐合管办[2014]1号)精神,凡参合农民因病住院的医药费应予报销。你母亲因患血管瘤在华西医院住院治疗,属于新农合报销范围,住院手续要与身份证及参合发票上的姓名一致。
二、关于患者因病住院、转院手续的问题
患者住院一般小病、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常规诊治及一般康复、临终关怀等在基层医疗机构;急、危、重症诊治及其它情况基层医疗机构无法处理的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患者转院可根据病人病情和医疗机构服务的可及性就近转诊病人,急危重症患者可以按照就近、就急、就病情的原则选择转诊医疗机构。
省卫计委已在全省作出安排布暑,在201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分级诊疗,基层医疗机构转上级医院或上级医院治疗好转转基层医疗机构,必须由各级转诊单位出具统一的转诊手续,以后将以此手续作为医保报销的重要依据。目前各级医疗机构正在开展分级诊疗准备工作,市内还没有执行不办转诊手续不报帐的规定。
如还需要咨询其它事项,请直接与盐亭县新农合中心联系,电话:0816—7120110。
感谢你对卫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祝你母亲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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