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市委书记张冬云 » 土地经济林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三农 求助】土地经济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0-17 09:15 已回复

刘书记你好,我是阆中三庙乡一村村民,现有二件事向你申诉,一,土地问题,三庙到苍溪安子乡的公路占去我稻田二十方丈,林坡六方丈,村社路两条占耕地二十五平方丈,林地二十方丈至今未补偿,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方维修油气东送埋管道重车压坏的公路堡坎,在我经济林地取石头,工程车捣毁我九一年栽的杜仲树四十五根,现有干树桩在,又铲走土坡连杜仲树十余平方丈,以上两点我六月份找村上未果,七月份请求乡党委政府解决,也无结果。九月份反应到县上,乡上未找我们做任何情况调查,就不切实际的单方回复了县上,请求刘书记派人现场查看,本着实事求是处理,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阆中市三庙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1-07 15:56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宏建书记留言,反映征地补偿问题的留言,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建修三庙乡至(苍溪县)鞍子乡的“三鞍”公路和建修社道入户公路占用你土地的问题
经调查,“三鞍”路(实为村道公路)建修始于1997年,所占土地、林坡在1999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村社已作了调整补偿。社道入户便道是2001年—2003年按5米以上宽度规划放线的,由于路线较长、占用土地林坡较多,经本社群众讨论同意,采用全社人均减少分配土地面积(公摊)的办法解决占地问题,即全社人均田地由原来的人均60平方丈调整为人均48平方丈(田34平方丈,地14平方丈),且一并对所占田地山坡的补偿制定了标准:即田、地占用一丈补偿一丈,林坡占用2丈补一丈土地。在建修中,实际占用您户乱石卡地9平方丈,林坡11.5平方丈(折算后应补偿您户土地6平方丈),共计占用您户耕地15平方丈。现集体分给您户的责任田面积2.53亩(其中:田为1.3亩、地0.03亩,退耕还林面积1.2亩,合151.8平方丈)。您户分土人口3.3人(按人均48平方丈),应分得承包地158.4平方丈,您户现有责任田151.8平方丈只比调整后的人均土地标准少了6.6平方丈(实际已调补您户所占用土地8.4平方丈)。由此可见,来信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不存在建修公路占地至今未予补偿之说。
二、关于(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油气管线建设维修受损村社道路时擅自取石损毁您林坡未予补偿一事
据调查,中石化下属(江苏油气建设集团)承建的“川气东输”工程管道途经您村境内,2013年江苏油气建设集团维修该油气管线沿途损毁的公路时,时任村主任的侯某功亲自给您打过电话,在征得您同意后施工方才在您的自留山坡脚(即:乱石卡)处取用了几块零散石头,取石时的确损坏了您户几根杜仲树。后来,有几块石头不能利用遂被施工方堆到公路边,又压断了您户2根同样大小的杜仲树,事后您本人多次回家路过该处(对此十分清楚),并未就此提出任何补偿要求。2014年6月,乡人民政府按照上级要求清理整顿城乡低保时,您借此给村主任侯某功打电话索要一个农村低保名额未果后,遂对油气管线施工给您户造成的损失提出了补偿要求。2014年7月9日,乡人民政府在接到您的书面补偿申请后,随即于7月10日下午由驻村乡干部冯某全、村主任侯某功组织部分知情人(社员代表)现场做了调查。7月17日,村“三职”干部与您夫妇二人在乡人大办公室共同商议并提出了解决方案:1.乡村干部就《土地承包法》(第二轮)的相关政策向您作了详细地讲解,同时,也向您宣传解释了“川气东输”项目建设暨后续遗留问题调处情况。2.对于因油气管线建设方维修公路取石损毁您林坡暨杜仲树一事,村委会拟参照当时场镇建设损失经济林的赔偿标准(平均5元/株)给予您户补偿200元,因您嫌补偿标准太低致使您户与村委会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8月20日,村“三职”干部、您夫妇二人及社员代表(白某中、王某林)再次现场核实,由某本人亲自点数确认损毁大小不等的杜仲树45根(其中:最大直径约5-8㎝,最小直径仅1㎝左右)、林坡约13平方丈,后经村干部、社员代表综合意见,按场镇补偿经济林木标准(平均5元/株),计225元,林坡补偿75元,两项合计补偿300元。因您拒不接受该补偿标准而未调处落实,并不是乡、村未给您户调查处理。由此可见,造成该问题久拖不决的主要责任是因您户在有关经济补偿方面期望值太高,未能积极配合并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