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毛书记你好!我是一名现役军人,我在部队服役已经快十年了,每年回家听家里爸妈说村上就给家里发张海报,其余的什么慰问品都没有,是这样的吗?
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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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年限应当依照《兵役法》的规定,《兵役法》第18条和第54条规定,即只对服现役的义务兵期间给予优待金。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或者被选取为士官或者提拔为军队干部后,即停止发放优待金。我县按照政策规定给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目前我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8492元/年。此外,逢重大节日,县委、县人民政府通过电视、广播都要对现役军人及其家庭进行慰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也要采取走访慰问,对个别家庭特别困难的将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者慰问金慰问,发放年画只是其中的一种慰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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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