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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咨询】汽车年审检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0-10 19:53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米易县的一名客车经营者,米易县已经建有车辆检测检验中心,我所经营的车辆属于黄色牌照的客车,为什么米易县车辆检测检验中心不开展黄色牌照客车的年审业务?建设这些设施就是为方便群众。另一个问题,是我们每次到攀枝花车辆检测检验中心进行客车的年题,都要求把客车上配置的窗帘拆除,配置窗帘是增加乘车人的舒适度,并不影响客车行车安全,也没有改变车辆外观。叫拆除窗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以上两个问题望能得到百忙之中书记的解决,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米易县委群众工作局、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1-05 09:49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米易县车辆检测检验中心不开展黄色牌照客车的年审业务”的问题。经调查,米易县车辆检测中心尚不具备对黄色牌照客车开展年审检验的资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安检机构不得超出批准的检验范围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之规定,米易县车辆检测中心目前不开展黄色牌照客车的年审业务。
二、关于“到攀枝花市车辆检测检验中心进行客车年审时,都要求把客车上配置的窗帘拆除”的问题。按照国家标准(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机动车前风窗玻璃及风窗玻璃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70%,所有车窗玻璃不得粘贴镜面反光遮阳膜。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大于等于50%,且不得张贴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放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此项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提高机动车运行安全水平。在机动车车窗处安装窗帘比在车窗上粘贴镜面反光遮阳膜,更不利于交警发现机动车车内有是否有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也影响车辆驾驶人通过车窗玻璃观察道路状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在车辆年检时,必须要求车辆送检人拆除安装的窗帘。机动车所有人如有遮挡阳光、提高舒适度的需要,可以粘贴符合要求的遮阳膜。
感谢您的来信。




中共米易县委群众工作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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