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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田坎修建工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9-18 20:09 已回复

领导你还!我是宝庆乡甘家村的村民。就我村二队捆田坎(田坎修建)工程。当初中标时是要求施工方自行负责材料搬运工程(砖.沙.水泥)。为什么现在队长要求我们自己搬(是无偿的没有钱收),是不是基层干部得了施工方的啥子好处哦。这样的事,在以前其他乡镇的田坎修建或便民路工程中也出现个,基层干部与施工方串通。我们到底该不该去搬,不搬队长骂我们是刁民,搬了又没有钱收!不该我们干的活要我们去干。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宝庆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9-28 15:47

网友:
您好!您于2014年9月18日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宝庆乡甘家村二组砌砖田坎工程,中标时是要求施工方自行负责材料搬运工程(砖、沙、水泥),为什么队长要求我们自己搬,是不是基层干部得了施工方啥子好处”等问题已收悉,收到您的来信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落实专人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取得联系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甘家村二组砌砖田坎的工程,属富顺县2013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工程,此工程是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直接发包,并签订合同。
2014年9月27日我乡信访分管领导和信访办工作人员对工程承包合同进行调查。经查,该合同工程清单、财政评审及签订的合同协议均未预算到红砖、沙和水泥的搬运费用(二次转运费)。
二、处理结果
按《四川省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三章第七条的规定:应组织和引导农民投工投劳, 开展基本口粮田建设。按此规定,村组应引导和组织农民适当投工投劳,开展好项目建设。
根据查实的结果,此工程的修建需要您村群众投工投劳,不存在您反映的基层干部收取好处的问题。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宝庆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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