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安 » 市长赵波 » 关于岳地污水沟占田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治安 咨询】关于岳地污水沟占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9-09 10:46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想了解岳池至踏水污水沟占地赔偿情况、我是踏水乡人、家有四个人口,其中一个超生(没分田土)、一个人才三十七丈地、修污水沟占我面积、六十多丈、也就是说占了两个人的田地、他们赔偿是两万三仟一亩、并且是永久性的占地、请问这合理吗、一家人还剩一个人的地经后怎么生存、我们百姓就是靠田生存、请问书记这赔偿是否合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岳池县新场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9-19 09:54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答复如下:
岳池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尾水排放工程是县政府安排由县水务局组织实施的政府工程。该工程从工业园区经九龙镇到新场镇,新场镇全长6.8公里,其中:隧道长4.8公里,管道2公里。途径全镇8个村、15个村民小组,工程永久性占地181.54亩,临时性占地58.82亩。
岳池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尾水排放工程占地补偿,新场镇按照岳池县人民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明确的补偿标准:永久性占地23200元/亩[含耕地补偿1450×10=14500(元/亩)、安置补偿1450×6=8700(元/亩)],临时性占地1450元/亩,青苗赔偿870元/亩,其它被占土地上附作物参照广府发(2013)13号文件执行。村委会将被占地丈量登记到户后报镇政府,由镇政府负责按县政府明确的补偿标准计算到户,经公示后,镇政府统一将补偿款发放到农户。整个工程完工后临时性占地可以复耕种植。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