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将书记您好 江南镇天安观村五组有十几亩水果园原本水果产业甚好。水果园现承包者不经营己致其成荒山,其状况很差。希望有关部门关心一下,要求承包者恢复以前面貌。
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白溪村5组(原天安观村5组)水果园面积约8亩,于2000年4月1日承包出去,承包期二十年,发包方天安观村5组,承包方该组村民赵永胜,当时是经社员代表、社员大会讨论通过,签订了合同,该合同也经市公证处公证,合同中明文规定“承包者不能损坏原有的180棵枣皮树,承包期内种植以经果树为主,在合同期满后,要达到年产值6000元以上”。后因经营管理不善,目前基本成为荒山,但承包者按合同约定在支付租金。
鉴于该果园承包期未满,承包者租金照付,我办将督促村、社引导承包者妥善经营,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文。
感谢你的留言。祝生活愉快!
江南街道办事处
二○一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