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听老家农村的人们说,我们老家互助镇开展了农村土地增减双挂钩项目。即农户把自家的宅基地退还国家,可获得约400元每平方的所谓赔偿。另外该户人家若没有购买新农村集中居民村,而是去投靠在城市购房的子女的话,还会补助该户户籍人口约8000元每人的补助。
我家的情况基本符合以上政策,只是户籍人口原来是农村人口,后来转为了城市户口,但还是生活在原来的农村宅基地上,有土地使用证,并且这是唯一的住所。在这种情况下,把宅基地退还国家,选择到城市投靠子女,是否可以获得以上补助?怎么办理及流程?
网友同志:
您好!您于2014年8月26日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农村土地双挂钩项目补贴”的信访事项,已由我镇调查。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基本情况
互助镇土地增减双挂钩项目是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函[2010]1749号》批复以及富顺县人民政府《富府发[2012]29号》实施方案进行实施的。我镇第一批土地增减双挂钩项目是2010年规划,在我镇万古村和春光村实施,2013年已实施完第一批土地增减挂钩项目。
二、现阶段我镇第一批土地增减双挂钩项目已结束,故您户不能享受第一批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也无法获得第一批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补助。如您户想参与我镇土地增减双挂钩项目,可关注我镇后续是否有机会开展下一轮的土地增减双挂钩项目,届时我镇各村将进行新政策的宣传。今后的补偿标准则要等实施时依据政策规定制定。
三、办理流程
(一)在制定实施规划方案之前,农户进行报名登记。
(二)规划单位到报名农户宅基地进行规划,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符合要求的纳入规划。
(三)纳入规划后,按照土地增减双挂钩的政策进行实施。
富顺县互助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