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市长,我是巴中一个驾驶员,前几天因为把乱停了被交警罚款了,我知道自己的做法不正确,也应该交罚款。但我去交警队大厅处理后被罚了50元钱,然后缴纳罚款时却还需要收取5元手续费。其实5元钱是小事,我当时质问作为执法部门为什么要收取5元钱手续费,办事人员吞吞吐吐的告诉我是属于银行收取的,我投诉到银行,银行却回复我没有收取过费。我就不清楚这5元钱到底是谁收了?不知道交警队又收取了多少这样的5元,累计起来应该不菲吧。做为执法机关的怎么能够搞些盈利性的把戏?这些可能有内幕吧。希望市长管管吧。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长周喜安的留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自2013年8月26日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违法罚款罚缴分离原则,来我支队违法处理大厅处理交通违法的车主、驾驶员,在处理违法后,都要自行到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自行缴纳交通罚款。为方便办事群众,工商银行申请在支队违法处理大厅设置了一处代收服务点。对此,我支队在各个违法处理窗口专门设置了提示牌:如到银行网点缴纳交通罚款,没有任何手续费。提醒缴纳罚款群众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在代收点交,还是上银行网点交。其手续费系代收点所收服务费,与公安交警部门没有关系。
感谢广大网民朋友对公安交警工作的监督支持,今后我们一定会将工作做得更好!
特此回复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4年8月29日